一、部门职能介绍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自行补充侦查等工作,对相关审判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并负责牵头开展南宁市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防范非法集资犯罪、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
二、负责人基本情况
华健,男,汉族,1977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宋萍,女,汉族,1981年1月出生,法律硕士,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韦恒,男,壮族,1985年6月出生,法律硕士,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胡艳,女,汉族,1983年7月出生,法学硕士,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三、部门职能电话
0771-5892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