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介绍
负责办理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民事生效案件的审查、抗诉、提请抗诉、建议再审、决定不支持和释法说理等工作。承办对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虚假诉讼、虚假调解进行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二、负责人基本情况
孔德雨,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刘晶晶,女,汉族,1984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
三、部门职能电话
联系方式 589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