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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材料复制费收费标准
时间:2015-06-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案卷材料复制费收费标准

 

一、复印费(含纸张)。黑白复印:A4纸每页0.20元,A3纸每页0.40元;彩色复印:A4每页1.00元,A3纸每页2.00元。

二、打印费(含纸张),黑白打印:A4纸每页0.50元,彩色打印:A4每页0.60元。

三、录制费(含空白盘)。光盘每张2.00元;磁(软)盘每张3.00元。

四、经检察机关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自带的电子移动存储介质(如移动硬盘、软盘、光盘等)复制信息的,不收取复制费。

五、对于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辩护律师复制必要的案卷材料的费用,以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对象,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经本人申请、受理检察院审核,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减收或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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