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阳光检务>>检察工作报告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216日在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建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建设过硬检察队伍,首府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在自治区检察院通报的43项检察业务核心数据中,有33项排名全区前三位,市检察院连续8年在全市机关绩效考评中评为优秀单位。

一、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质效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市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找准经济社会发展法治需求与司法办案供给的对接点,全力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精准发力。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减少司法办案对涉案企业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依法惩治破坏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133人,同时,注重对各类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建立与企业沟通联系机制,构建亲清检商关系,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走访企业、召开服务企业座谈会51次,关注企业司法需求。其中,青秀区检察院依法履职服务企业发展的做法获《检察日报》等中央媒体头版报道

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精准发力。出台《南宁市检察机关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工作实施意见》,紧盯金融、网络、众筹、融资平台等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传销、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556人,办理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 善心汇非法传销案、蔡丹妮、马鸿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亿元等案件,做好风险防控、追赃挽损工作,有效防止风险向其他领域蔓延传导。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依法惩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传销、电信诈骗、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网络犯罪,起诉392人,重点打击网络信息灰色产业链。

    在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上精准发力。以落实《南宁市检察机关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意见》为抓手,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推进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相关问题整改落实,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惩非法排污、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等各类犯罪,起诉422人,积极参与水环境治理和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及集中对违法网箱养殖造成水源污染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百日会战,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饮用水源保护区面积4761.15亩,累计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8家,共同保护首府绿水青山。

在助力精准脱贫上精准发力。制定《南宁市检察机关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工作实施意见》,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措施,维护农村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精准脱贫工作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困难群众利益等涉农犯罪,起诉959人。把服务精准扶贫与司法救助工作紧密结合,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30件,给予司法救助160人,发放救助金144万余元,并在全区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战推进会上作经验发言。积极开展扶贫领域犯罪预防和矛盾化解工作,隆安县检察院在该县异地扶贫搬迁震东集中安置区设立巡回检察室,构建建室、设点、聘员、联户巡回检察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农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加强农民工群体利益保护,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0件,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300余万元。

二、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宁,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质效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依法严惩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盗抢骗等侵财类犯罪和黑拐枪” “黄赌毒等各类刑事犯罪,办理了“11.2”危害国家安全系列案,谭昌波吸毒致幻后伤人、致9人死伤的恶性案件,及刘家治等9人贩卖毒品海洛因45千克案等重特大案件,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1106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1745人,同比分别增长9.03%13.01%,办案总量约占全区的五分之一,积极为系列重大活动顺利举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担负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和司法责任,落实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要求,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的涉黑恶案件274966人,审结269961人,结案率为98%,受理审查起诉163668人,审结159664人,结案率为98%;同时强化监督职能,追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72人,追诉11人,成功办理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督办苏斌成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X案等重大案件。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发现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了14条涉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

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初犯、偶犯、过失犯等慎捕慎诉,完善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等机制,推动当事人和解196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75人,起诉432,并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健全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和犯罪预防社会化工作体系,市检察院联合10家单位会签《南宁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凝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合力。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全市两级检察院76名领导干部受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便民利民检察服务窗口建设,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检察服务,全市两级检察院均建成启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88件,依法做好涉检信访接待、申诉办理、息诉罢访等工作,确保案结事了,尽力将问题解决在当地,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法律援助中心检察院工作站机制,建立健全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促进息诉化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六进活动250余场次,配合自治区检察院制作以案释法公益广告微视频,在121组高铁动车上播放,扩大检察办案社会效果。

三、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提升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的质效

着力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检察监督。在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中强化对派出所执法、强制措施监督力度,健全完善定期巡查、工作联系、刑事案件信息和数据资源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常态化开展,督促说明不立案理由345件,监督立案324664人,监督撤案384495人,纠正漏捕396人,纠正侦查违法行为531件,纠正漏诉239人,纠正漏罪311人。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强化对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的监督,提出抗诉31件,法院同期审结27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8件。着力提升刑事执行监督效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79人,办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3910件,深入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督促履行财产刑200余万元,获评全国、全区各类刑事执行检察精品、优质案件12件。完成与南宁监狱、女子监狱、黎塘监狱、新康监狱检监工作网络互联建设,升级完善社区矫正互联平台,牵头与监狱、法院共同建设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并在全区首次使用该平台办理案件,相关经验在全区推广。

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构建对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审判活动监督、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全方位、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74件,同比增加82.67%,提请(提出)抗诉48件,同比增加47%;发出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60件,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支持和监督推动法院解决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发出执行检察建议108件。民事监督案件受理数、检察建议数、检察建议采纳数等居全区第一,监督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探索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西乡塘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了全市首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强化与行政机关、法院的协调配合,聚焦群众关切的强制拆迁补偿案件、土地房屋权属争议等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3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27件,约占全区的三分之一。坚持监督前沟通释法,监督后追踪跟进,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26件,有关单位采纳24件,共同营造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论述,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开展了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捍卫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专项行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形成了对全市公益诉讼保护范围多领域覆盖,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4件,发出民事公益诉讼公告11件,发出行政类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法院判决9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诉讼请求,均居全区首位。其中,上林县检察院主动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当地工作大局,在县域内完成了行政公益诉讼四大领域监督全覆盖的上林经验获全区推广。

四、紧紧围绕推进改革,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质效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地落实。坚持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方向,全市检察机关确保将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在司法办案一线,检察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培训班,准确把握改革精神及要求,确保推进各项改革不偏向、不走样。按照权力清单规范办案流程监控,推行网上办案,严格执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并对办案全过程进行网上动态管理和质量控制,倒逼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实。加强员额制检察官履职监督,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业绩考评和司法过错责任追究。

持续深化检察环节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全市8个基层检察院开展捕诉一体办案试点,推动捕诉一体工作系统化、规范化运作,案件审结率大幅提高,退回补充侦查率降低,办案周期总体缩短,捕诉一体办案新机制取得初步成效。试行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与不认罪案件依法采取分类办理模式,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4773078人。持续开展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试点,以审判定罪量刑的标准统一规范侦查、起诉工作,提升案件质量。

全力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并在反腐败斗争中持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按照高检院和自治区检察院的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完成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向市、县(区)监察委员会划转政法专项编制213名,实际转隶人员160人。积极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持续做好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决定逮捕8人,起诉23人,高质量完成了高检院交办的上海市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受贿案等大要案的公诉工作。

五、紧紧围绕夯实自身发展基础,提升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的质效

坚持不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实施首府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工程,部署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活动,强化科学理论武装,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出台《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首府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党建工作经验在全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推进会上交流,市检察院机关党建目标管理工作连续第6年获评市直机关优秀党组织称号。从严落实两个责任深化和拓展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驰而不息整治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不懈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坚持把专业化作为检察队伍核心战斗力来抓,大力实施检察业务人才培养工程,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认真落实案例指导、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制度,市检察院自行开发的公诉案件证据裁判和行政公益诉讼相关课程分别获评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分层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健全检察业务专家制度,努力培养检察官成为办理各类案件的行家里手,共有91人被纳入自治区检察院检察业务专家人才库。持续开展优秀团队创建工作,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开展以办案组为基本单元的团队培养模式试点,进一步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的热情和争先创优意识,工作绩效显现。全市检察机关11个集体、2人获得全国表彰,12个集体、36人次获得自治区级表彰,其中,青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培获全区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并被高检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坚持不懈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实施基层检察院建设提升工程,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基层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开展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全市基层检察院一对一结对帮扶,共建共赢,推动基层检察工作不断提档升级。坚持科技强检战略,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破解难题,进一步推动智慧检务建设工作,全市两级院建成了远程接访、远程提审、远程出庭公诉、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江南区检察院作为全区基层检察院的唯一代表参加了“2018·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市检察院研发的邕江检察党旗红智慧党建程序作为广西唯一入选作品,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网上轻应用作品奖。

六、紧紧围绕强化检察公信,提升接受监督自我完善的质效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题报告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重视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走访人大代表400余人次,接受代表工作建议126条,并按照审议意见,逐项加以整改。办理同级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信访案件15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并切实把代表的监督支持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工作座谈会、视察调研和检察开放日活动14次,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做到件件抓落实,事事有答复,相关提案办理情况获得政协委员肯定。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联系,积极配合开展了公益诉讼、监察体制改革、产权司法保护等专题调研,用好外脑助推检察工作发展。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强化检务公开接受监督,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信息19843条。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监督评议39件,注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依法听取辩护意见234人,为律师提供电子阅卷、预约会见、诉讼信息推送等服务2498次。依托两微一端一网站及时发布检察工作情况,进一步提升新时代社会沟通能力

各位代表,首府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首府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的融合度有待提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充分;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尚需持续提高,基层基础建设还应大力加强;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有待深化,内设机构改革需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站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检察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深入实施检察规范化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基层检察院建设提升工程,积极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和智慧检务建设,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深化改革,全面、平衡、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在建设壮美广西新征程中谱写南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着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更加有效服务保障经济社

会发展大局围绕新时代社会矛盾转化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课题,以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积极推动基层检察工作不断提档升级加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在各项检察业务的深度应用,促进司法办案更加高效规范公正,努力提供更优更实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以高质量法律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更加全面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

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保持对涉黑涉恶、盗抢骗、黄赌毒等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参与打击网络政治谣言、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更好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防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三是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更大力度在全面提高监督质效

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对民事裁判结果、民事审判活动、虚假诉讼、执行活动以及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监督,拓宽民事检察服务渠道,强化对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突出办理典型案件,提升民事法律监督精准度和影响力。

四是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更大程度争取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制度。加强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注重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彰显行政检察工作实效。

五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加精准地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及英烈荣誉与尊严保护,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上下联动,专项推动,积极推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建立健全与相关单位的常态联系和协作配合机制,推动达到办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

六是突出专业化建设,更严要求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

高强的检察队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政治能力。坚持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分类实施专业培训,推动检察队伍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的提升。坚持以打造文化检察院为载体,深入实施“文化育检、文化强检”战略,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各项决议,牢记职责使命,锐意奋发进取,砥砺追梦前行,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启首府检察工作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分为实体大厅和网上平台两个层面,实体大厅设置业务咨询、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管理、代表委员联络、警务保障、网络平台等七类工作区域,网络平台包括12309网站、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12309微信公众号和12309检察服务热线,具体承担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和接受外部监督等服务功能。

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地址:南宁市秀灵路58号。

2.“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3.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是指为提高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由律师以独立第三方的形式,参与涉检信访案件的化解、代理、答复、听证等工作,对办理、答复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评析,提出意见,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并开展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工作。法律援助中心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站设在南宁市秀灵路58号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4.法律六进:指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

5.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6.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7.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两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4大领域。20185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以特别法授权的方式赋予检察机关提起英烈保护公益诉讼的重要职能,即对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

8. 捕诉一体:是指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由受理案件的检察官,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完成案件审查批捕、起诉,出庭公诉,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职责的一种办案制度。

9.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10.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是指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办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时以公开听证审理的方式,充分听取侦查机关(部门)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代理人等对案件办理的意见,对犯罪嫌疑人是否作出逮捕决定进行综合审查判断的办案形式。

11. 案件信息公开:人民检察院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服务窗口等方式,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以及办理其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2018年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荣誉

1月,南宁市检察院办公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南宁市检察院办公室黄晓洁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4月,自治区检察院下发《关于给予司法办案等工作有关人员表彰奖励的决定》,给予兴宁区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刘国英、原反贪污贿赂局检察官宋学磊,西乡塘区检察院原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马超、检察官顾淞,横县人民检察院原反贪污贿赂局副科长韦柏虎等同志记个人二等功

5月,第十八届广西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揭晓,南宁市检察机关15项优秀理论研究成果获奖,获奖数量、质量继续稳居全区首位,市检察院同时荣获最佳组织奖。

7月,自治区检察院发文授予江南区检察院、武鸣区检察院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授予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培全区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称号;

授予南宁市检察院公诉部、南宁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青秀区检察院业务管理部、兴宁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邕宁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横县检察院诉讼监督部、宾阳县检察院检务保障部、上林县检察院诉讼监督部、马山县检察院诉讼监督部等9个集体全区检察业务优秀集体称号;  

授予孔德雨、吴东、程贝莉、周华、吴冰倩、杨志良、裴昱、潘钇志、容飞、何家银、廖彬玲、蓝莉等12位同志全区检察业务能手称号。

7月,横县检察院公诉部莫贤丽获第二届全区未检业务竞赛能手称号

7月,南宁市委、市政府发文通报2017年度南宁市机关绩效考评结果,南宁市检察院被评为一等单位,连续8年获评优秀(一等)等次的单位。

8月,自治区检察院通报第二届广西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获奖个人及单位,其中,南宁市检察院张天文、西乡塘检察院郭颖获评第二届广西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茅桥地区检察院邱香、莫浩辉获评第二届广西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南宁市检察院获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

9月,自治区检察院决定分别给予南宁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孔德雨同志、公诉一处处长韦文、公诉一处副处长杨亮、公诉处检察官苏冰琳记个人二等功。

10月,南宁市检察院、兴宁区检察院、江南区检察院、青秀区检察院、西乡塘区检察院、良庆区检察院、武鸣区检察院、横县检察院、宾阳县检察院等9个单位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10月,自治区检察院决定对优秀检察新媒体作品进行表彰。其中,江南区检察院陈毅峰、宁洁的《一段视频引发上百人持械斗殴 江南区检察院批捕“2.25”聚众斗殴案》荣获全区检察机关优秀新闻作品消息类二等奖;兴宁区检察院罗利艳、何合的《拿到工钱,我们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荣获通讯类优秀奖;西乡塘区检察院郭颖、武鸣区检察院曾淑娥、宾阳县检察院曾天虹荣获全区检察机关优秀通讯员称号;南宁西乡塘检察荣获广西检察优秀微博称号和广西检察优秀新闻客户端称号。

11月,2018年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岗位技能竞赛结果揭晓,南宁市检察院唐智峰、武鸣区检察院黄倩桦分别荣获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岗位技能竞赛业务标兵称号,南宁市检察院荣获优秀组织奖。

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一批决定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青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培荣记个人一等功。

11月,南宁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公诉部负责人刘军辉开发的《没有事实 只有对事实的诠释——公诉案件中证据裁判思维与运用》课程和市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孔德雨开发的行政公益诉讼课程分别获评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

年内,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对2018年度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多项检察业务精品、优质案件、优秀检察建议等进行通报表彰,南宁市检察机关获表彰38件。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战、公益诉讼检察、检察机关智慧公诉工作、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检察宣传等21项工作在全区检察机关相关会议(活动)上做经验发言(或书面交流)。

友情链接  
  正义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人民网 | 新华网 | 法制网 | 广西新闻网 | 平安广西网 | 广西检察网 |

版权所有: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2号   电话:0771-5873123、5873132 0771-5873392(传真)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