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以案释法 | 以招聘为诱饵,“钓鱼”新骗局出现
时间:2026-04-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来源 | 上观新闻、黄浦检察

本以为抓住了心仪的工作机会,没想到却掉进了精心设计的“钓鱼”陷阱。近日,一起利用虚假招聘骗取个人信息,进而租赁器材套现的诈骗案引发关注。日前,经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因设下此局,被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时间回到2025年6月,求职者小未在某招聘APP上收到了一条热情邀约,对方以招聘摄影助理为名,请她投递简历。双方沟通顺畅,似乎好事将近。

然而,随后对方提出的一个“考核”要求,让事情走向了岔路。这位联系人——后来的被告人张某提出,需要通过租赁摄影器材来验证工作能力,但要求使用小未的个人信息在某小程序上下单。出于对工作的渴望和对方的承诺,小未配合进行了身份认证和人脸识别,张某则信誓旦旦地表示会承担所有租赁费用。

设备是张某拿走的,但麻烦却留给了小未。订单完成后,小未发现自己已被对方拉黑。更让她措手不及的是,租赁平台依据协议发来了催款通知:因相机未归还,她作为承租人需承担包括逾期款项在内的巨额赔款,总计高达15万元人民币。这时她才恍然大悟,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利用了。同年7月初,小未选择了报警。

随着调查深入,一个以招聘为诱饵的“钓鱼”骗局浮出水面。2025年8月,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归案,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从2025年5月起,张某利用父亲经营的工厂营业执照作掩护,在多个招聘网站上发布虚假的摄影和人事岗位信息。一旦求职者上钩,他便以“工作需要”或“通过考核”为由,诱导对方提供个人信息进行实名租赁。短短时间内,他先后骗取了三位应聘者的信任,利用他们的身份在某平台租赁了8套价值不菲的相机及镜头,并指示寄往其指定地址。随后,张某通过删除联系方式等方式人间蒸发,并将骗得的器材以每套约2万余元的价格,通过二手平台联络的商贩销赃,非法获利18万余元,所得款项均被用于偿还债务和个人挥霍。

检察官提醒

面对这起新型骗局,检察官特别提醒广大求职者,网络求职务必擦亮双眼,切勿因求职心切而随意向他人透露个人身份信息,对于“垫付费用”“先租后审”“考核需要”等说辞要保持高度警惕,这背后很可能隐藏着诈骗风险。一旦遭遇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保存好聊天记录、租赁订单等关键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也呼吁招聘平台和租赁平台进一步强化对信息主体的资质审核,清晰履行风险提示义务,共同筑牢安全防线,防止此类“钓鱼”事件再次上演。


友情链接  
  正义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人民网 | 新华网 | 法制网 | 广西新闻网 | 平安广西网 | 广西检察网 |

版权所有: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2号   电话:0771-5873123、5873132 0771-5873392(传真)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