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以案释法 | 到账≠入账!这类换汇骗局已有人上当!
时间:2025-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如果您亲眼看到

银行账户显示百万元资金入账

是否会放心地完成一笔换汇交易?

当心!

这可能是骗子精心布置的“镜花水月”陷阱

近日,静安区检察院在办理的案件中发现,犯罪分子精准抓住被害人急需换汇的迫切需求,伪装成所谓“生意人”,以“无手续费”“无额度限制”为诱饵吸引被害人。他们先通过支票转账方式,向被害人账户汇入港币以骗取信任;随后通过话术不断催促被害人向其转账对应的人民币。待被害人钱款到账后,不法分子立即利用银行支票一定条件下“可撤销”的特性,撤销此前的港币转账交易,等被害人察觉异常时,转出的人民币早已难以追回。针对此类新型诈骗手法,检察官特作如下提示。

骗局手法拆解

这3步最容易上当!

1

伪装“靠谱身份”,降低警惕

诈骗分子冒充“换汇生意人”或通过所谓“银行客服经理”介绍,以“优惠汇率”“有熟人资源”为诱饵,引诱有换汇需求的受害人线下见面,降低其防备心。

2

制造“资金到账”假象,骗你信以为真

骗子用支票汇款(或利用部分银行“延迟到账”规则),甚至直接伪造转账截图,让你误以为“钱已到账”。这些“钱款”看似暂时显示在你的账户余额里,但银行没完成清算前,骗子随时能撤销转账。

3

催你“赶紧转钱”,打时间差

骗子知道“撤销期”有限,会用“对方催得急、错过无优惠”等理由反复催促,步步紧逼让你没核实清楚就转钱,等反应过来为时已晚,自己的钱早已进了骗子口袋,而对方的“到账款”早就撤回了!

检察官防骗指南

3招避开陷阱

1

换汇只找“官方渠道”,别信“优惠汇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等行为均属违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有换汇需求,务必通过银行、正规外汇兑换机构等官方渠道办理。切勿轻信非法机构或个人的“优惠汇率”说辞,看似划算的“便利”背后,往往藏着骗钱的陷阱。

2

认清“结算规则”,到账先核实,别被余额骗了

不管是换汇还是其他转账,看到“账户余额增加”后,务必多做一步:直接打电话给银行官方客服,确认这笔钱是否已完成清算,能否被撤销。没核实清楚,坚决不转钱!

3

自己的“卡”和“脸”,绝不借人用

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支付宝账户,绝对不能出租、出借、出售!别让他人代操作手机银行,更别配合陌生人刷脸,这些都是骗子转移赃款的“帮凶行为”!

检察官再次提醒:金融交易中,眼见未必为实。请牢记,任何脱离监管的“换汇便利”都是陷阱,任何“借卡走账”的邀约都是犯罪。唯有筑牢法律意识、守住行为底线,方能真正守护好自身财产与信息安全!


友情链接  
  正义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人民网 | 新华网 | 法制网 | 广西新闻网 | 平安广西网 | 广西检察网 |

版权所有: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2号   电话:0771-5873123、5873132 0771-5873392(传真)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