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62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时间:2024-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陆淳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 助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的建议》(第12.04.0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南宁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动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协作联动,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在开展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方面取得的一定工作成效,主要情况如下:

一、积极构建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意识。行政区划与地域管辖原则是检察协作的基础,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是区域一体化进程的重要选择。南宁市检察机关不断突破路径依赖,打破思维惯性,秉承交流、协作和共享的理念,有效整合区域内的司法资源,增强跨区域协作意识,形成同防共治的监督合力。通过构建提升跨区域协作意识,有效整合区域内的检察资源,节省人力、物力与财力,提高司法办案效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的职能与作用,为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支撑。   

二、进一步畅通检察机关内部协作机制一是在检察机关内部加强上下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与协作。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李勤、陈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民事公益诉讼案中,由于案件难度大、案情较为复杂,上下级检察院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优势上级检察院持续跟进指导,帮助解决案件办理中碰到的调查取证、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下级检察院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审查案件并及时汇报,形成上下一体,区域联动、协作密切的工作格局,确保办案成效;二是加强与异地检察机关的横向协作。通过上级指定管辖方式,建立健全跨区域协作文件,实现异地检察机关良性协作联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八尺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为解决“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的问题,强化八尺江流域内跨市区域的检察机关协作,推动南宁、钦州、防城港三市检察机关联合签署《广西八尺江(库)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形成公益诉讼检察等四大检察服务跨区域协作治理工作格局。

三、提升检察机关与外部的协作。一是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之间的协作,推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在跨区域公益诉讼领域,南宁市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解决好跨区域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行政执法、案件管辖、案件移送、受理审判和监督执行等沟通衔接机制。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大明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持续加强与林业、生态环境、森林公安、属地政府等部门协调配合,推动制定《关于加强广西西大明山自治区级保护区保护管理的协作意见》二是加强诉前磋商程序的运用。商程序相较于诉讼程序具有及时性、高效性的优势,能够降低行政机关对于检察机关的抵触情绪。南宁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上级院指导精神,对于行政机关认识到位,整改意愿强,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工作更多的采用诉前磋商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早实现环境公益保护的目标。

四、探索跨区域检察建议的规范适用。一是规范跨区域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制发程序。在跨区域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建议的制发程序上,按照规范要求,由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检察机关制发;二是增强检察建议的规范性。我们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公益诉讼办案重在精准性、规范性要求,在检察建议的内容上,需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作有针对性、说服力强和法律依据明确、行政机关违法事实清楚的检察建议,杜绝同一个类型案件出现千篇一律、格式化和程序化的检察建议;三是强化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的落实力争继续将行政机关履行检察建议的情况作为行政机关绩效考核的一项指标。对行政机关拒不整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的,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推动类案治理、诉源治理。

五、提高线索摸排率和线索处理方式。一是积极开展“三官一员”进站点的工作,南宁市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坚持深入走进人大代表工作站,向人大代表介绍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为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收集提供有益的补充;二是突破区域限制,强化线索的收集与移送,对于地域管辖范围内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做好线索的登记、分类,按照《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相关规定做好线索上报、移送等工作,最大程度提高案件线索利用率;三是充分利用数字检察的线上协作机制,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区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排查,提高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筛查的敏锐度,推进跨区域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我院在办理武鸣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积极借助卫星遥感技术,筛查并获取武鸣河流域不同县区存在的非法占地、网箱养殖等案件线索。

六、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利用“外脑”参与跨区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聘请高校教授学者、科研院所研究员担任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委员,聘请行政机关业务专家担任公益诉讼特邀检察助理,构建跨区域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库,借助“外脑”实现高质效办理好每一个跨区域案件。强化教育培训协作,依托两级院检察电视电话会议终端,举办公益诉讼我来说“公益诉讼漫慢谈”活动邀请检察业务专家区内高校教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进行远程授课,讲授跨区域案件办理法律规范和办案技巧,通过办案、培训、研究,打造了一批高素质的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人才

诚挚感谢您对我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41015

(联系人:唐冬萍 联系电话:15877126303


友情链接  
  正义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人民网 | 新华网 | 法制网 | 广西新闻网 | 平安广西网 | 广西检察网 |

版权所有: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2号   电话:0771-5873123、5873132 0771-5873392(传真)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