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我院作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普法工作的建议》(第12.03.104号)的会办单位,经研究,现对涉及我单位的内容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活动基本做法及成效
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聚焦农村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强化被告人认罪服法教育工作,深入农村开展预防犯罪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结合检察主责主业,持续加强检察环节法治宣传教育。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妥善处理涉农村的案事件,引导村民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充分利用到农村取证调查、在农村公开审理案件、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等契机,邀请村民旁听庭审、参与公开听证,以最直接、最形象的方式为群众送上法治教育课,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作用。
二是以服务乡村振兴为抓手,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市检察院充分结合“书记引航 结对共建”活动,以“党建+普法”的方式,组织党员干警到所联系的3个对口帮扶村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普法活动21次178人次,“零距离”向群众、学生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
三是结合检察为民办实事,加强法治宣传力度。积极落实《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壮族三月三”、开学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到农村广泛开展具有检察特色的普法活动,从公益诉讼、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工作入手,制作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创新开展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等普法活动,传播法治理念,引领乡村法治风尚。
四是充分发挥全媒体效应,扩大普法宣传面。在发放宣传手册、摆放主题展板等传统普法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制作海报、微电影、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实现全媒体宣传、互动化普法、个性化定制、多元化呈现。市检察院以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案为原型拍摄的公益诉讼微电影《无尽》《邕有公益诉讼》等宣传片,通过网络展播的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二、下一步加大农村普法力度的方法举措
一是推动送法进村常态化。将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构建送法进村常态化机制,集中普法与日常普法统筹推进,充分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广西“三月三”等活动做好集中普法,利用农村赶集日等重要时段做好日常普法。同时,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覆盖面,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是推动普法宣传精准化。在深化普法精准度上求实效,以需求为导向开展清单式普法,增强普法主动性,了解基层农村群众的普法意愿,群众想听什么、关心什么就讲什么,杜绝 “一锅炖”、 “一刀切”。针对乡村振兴战略中多发性、规律性的矛盾纠纷,重点围绕扫黑除恶、土地纠纷、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领域分类、分层、分众开展精准普法。
三是推动宣传形式多样化。在设置宣传点,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针对农村居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特点,推动深入村民家中、田间地头,不仅“送法进村”还“送法进户”,与村民面对面交流,普及法律常识、解答法律问题。积极组织开展主题法律知识竞答,将法律知识融入群众喜闻乐见的有奖问答、互动小游戏中,边玩边学、寓法于乐、趣味普法。培养“看的懂法律、讲得出政策、用得通法规”的“法律明白人”,以“法律明白人”为学法用法带头人,以点带面引领身边人,营造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