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
我院作为《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司法系统编制改革的建议》(第12.03.046号)的会办单位,经研究,现对涉及我单位的内容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优化检察机构编制布局
在自治区检察院指导下,盘活用好现有人员编制,强化内部挖潜,优化检察机构编制布局。根据自治区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推动明确市县检察院除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外其它编制管理办法,提高编制使用效益。积极推进政法专项编制、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按照中央部署要求,优化派出检察院组织体系,根据最高检要求,对经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派驻检察室,按照“撤一设一、撤多设一、先撤后建”原则,全面清理规范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室及各类派出检察组织设置。
二、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落实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逐级遴选、递补制度及配套规定。根据自治区检察院统一部署,推进员额和编制跨区域统筹使用。稳妥推进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检察人员有序交流,完善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培养、使用机制。继续推动落实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促推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突出检察院办案组织的主体地位,优化办案组织建设,强化办案组织监督管理。
三、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培养
用好用活招录、遴选、选调等政策,重视补充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鼓励从其他政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择优引进民事、行政、侦查、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人才,畅通特殊紧缺人才入职通道。学习借鉴外省及区内做法,推进检察人才跨地域、跨层级、跨系统跟班学习,有效激发检察人才队伍活力。加强对检察人才工作的专题调研和科学谋划,认真贯彻落实《南宁市“十四五”期间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持续指导基层院开展人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业务条线人才库,做好全国、全区检察业务专家评选的中长期规划培养,加强对检察业务专家管理,做好人才服务保障。
四、扎实推进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
完善和优化考核指标设置,推动考核系统信息化建设,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建立考评结果与职级等级升降、入额退额、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奖金分配等衔接机制,研究制定《南宁市检察机关检察官能进能出实施办法(试行)》及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具体措施等制度,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员额能进能出,提振检察人员精气神,提升检察队伍现代化管理水平。
五、适时通过正确渠道争取增核中央政法编制支持
2019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全市检察机关的中央政法编制已经统一上划由自治区党委编委管理。建议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优势和人大引领、推动、保障作用,适时通过市委政法委、人大专题调研、代表建议等形式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南宁检察机关人员编制短缺及实际困难,综合考虑案件总量、经济发展规模、检察职能延伸、区域面积等因素,科学研判编制资源实际需求,争取增核中央政法编制。
六、建立健全职业保障机制
探索推进设立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积极推动两级检察院及时、全面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各项政策。落实落细入职宣誓、晋级授衔、荣誉退休等职业荣誉仪式制度,提升职业尊荣感和归属感。落实检察人员身心健康保护机制和因公牺牲伤残优抚政策。建立健全检察官依法履职人身安全保护和不实举报及时澄清机制。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