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的通知》精神,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人员履职能力,近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生态环境法典同堂培训暨工作衔接联席会议。全市两级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干警参加培训,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等单位应邀派员参训。
本次同堂培训采取现场+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市检察院,各基层检察院设分会场,实现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战线“同上一堂课”,旨在加强学习、凝聚共识,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一盘棋”工作格局。
同堂培训特别邀请到广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熊超作专题辅导。熊超教授以“司法与执法的视角”为主线,对生态环境法典进行系统解读,详细介绍法典共5编1242条的体例框架。针对检察实务,熊超教授重点解析法典中关于检察司法保障与协同配合的专门规定,明确了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等方面的职能定位,为检察履职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在法律责任方面,第五编将原先散见于各单行法的处罚条款整合归并,按十四个领域分节编排,形成“行为模式+法律后果”的梯次追责体系,监测造假也被提升为独立执法重点。在执法机制层面,执法权限从单一监管拓展为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相结合,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防治领域均实现分类别、分场景的专门化执法,绿色低碳与新污染物领域则填补了以往的执法空白。
在生态环境司法与执法工作衔接联席会,大家围绕明确案件移送标准,细化证据固定要点,同步开展鉴定评估等执法司法实务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和协作流程。此次活动切实增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为后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开展信息通报和联合研判,在案件线索移送、协助调查取证、开展鉴定评估和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等方面形成常态化协作机制,共同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在南宁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