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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检察以公益诉讼推动规范新食品原料标识监管
时间:2026-05-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甜品奶茶消费群体中女性占比较高,其中不乏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商家不标注、不告知食材成分,消费者一旦误食将面临健康风险。”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外卖平台、茶饮店及商超销售的桃胶及含桃胶食品,普遍存在未按规定标注不适宜人群、食用限量信息的问题。

针对这一侵害消费者“舌尖知情权”的隐患,兴宁区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启动专项监督。办案组从一份桃胶甜品的具体问题切入,监督监管部门推动辖区内30家存在标签标注及提示缺失等问题的经营主体完成整改。

网红食材遭遇“规范尴尬”

桃胶凭借“天然滋补”的宣传卖点在社交平台走红,但其规范身份确立较晚。2023年,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正式将桃胶列为新食品原料,明确其推荐食用量≤30克/天,且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并要求相关食品标签及说明书必须标注不适宜人群与食用限量。

然而在实际走访中,检察官发现不少商家并未落实这一规定。不仅线下门店菜单缺乏关键警示,外卖平台的商品页面也无醒目提示。“不规范标注极易误导消费者,不仅损害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也存在着多重食品安全隐患,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承办检察官表示。

检察建议开出“系统药方”

发现问题后,兴宁区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固定证据并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这份建议不仅指出了桃胶食品标注的监管漏洞,更开出了系统性的“治理良方”: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违规销售行为;二是强化普法引导,普及“三新食品”安全知识;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将标注规范纳入日常监督指标。

尤为关键的是,检察机关同步建议将监管范畴从桃胶延伸至其他新食品原料,推动实现全品类闭环管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部门迅速部署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相关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排查,逐户督促桃胶食品违规问题整改。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逐一解读桃胶等新食品原料公告要求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全品类依规经营责任。

“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

截至目前,辖区内30家存在标签标注及提示缺失等问题的桃胶经营主体已全部完成整改,基本实现标签规范“全覆盖”。部分大型品牌企业更是以此为抓手,推动了相关连锁门店的规范化整改,以点带面扩大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范围。

同时,对其他新食品原料经营不规范问题也做到发现即整改,有效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为防止问题反弹,兴宁区检察院还开展了新食品原料依规整改“回头看”工作。此次行动邀请人大代表、南宁市餐饮行业协会代表及八桂食安志愿者共同参与,通过线上核查与线下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核查标注规范及整改落实情况,多方联动构建起多元共治格局。

从一份桃胶甜品的具体问题入手,兴宁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职能,不仅补上了单一食材的标注短板,更推动了市场监管部门对新食品原料的全品类精准监管,以实际行动筑牢了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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