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让我们在寒冷的冬天感到十分温暖!”覃某彬与其父亲将写着“司法救助送温暖 检民渔水一家亲”“人民检察为人民 司法救助暖人心”的两面锦旗送到南宁市检察院、宾阳县检察院检察官手里。
案件回顾
2023年4月,覃某勤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追尾碰撞同向前方的三轮电动车,事故造成覃某彬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案件经法院判决后,对方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覃某彬未得到赔偿。覃某彬为家中次子,在读幼儿园,其哥哥7岁在读小学二年级,家里主要依靠父亲打零工维持生计,母亲在快递公司收发快递。该次事故同时造成覃某彬爷爷轻伤一级,腰部受伤后无法做重力活,加上年迈、无收入的奶奶也需要照顾,家庭陷入困境。覃某彬本应快乐的童年因此次交通事故被忧伤笼罩。
了解情况后,宾阳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审阅相关材料、亲自走访调查,并积极向南宁市检察院汇报,两级检察院随即开展联合救助,为覃某彬申请到司法救助金共6万元。
据了解,2023年以来,宾阳县检察院遵循公正、公开、及时原则,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以多元救助方式,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救助帮扶,共发放司法救助金22.78万元,充分彰显为人民司法的检察担当。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是一件“民心工程”“温暖工程”。在今后工作中,南宁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把“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贯穿于检察工作中,将司法救助与心理疏导相结合、检察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传递法治温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宾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