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基层动态
兴宁区检察院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国家宪法日齐齐“上岗”普法忙
时间:2018-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123日上午,在国家宪法日即将来临之际,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在南宁市兴宁区第一初级中学隆重举行兴宁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法治进校园活动。该院林中检察长、领导班子成员及受聘检察官14名检察官受聘用为辖区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

开讲前,林中检察长从南宁市兴宁区第一初级中学校长黄佳宇手中接过聘书时指出,检察院领导干部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是落实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检察长带头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部署的一个实际行动,对促进培养中小学生法治意识、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度具有积极意义。随后其向学生代表赠送法治书籍,兴宁区13所中小学校领导向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受聘检察官颁发聘书。聘任仪式结束后,林中检察长即刻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为该校师生讲授以学法守法用法 做遵纪守法的优秀少年为主题的新学期法治“第一课”,用简单易懂的案例、生动详细地诠释法的内涵和检察机关的职能等内容,对同学们如何学法、守法、用法提出了切实具体可行的建议。

林中检察长表示,今后该院将以检察长、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为契机,立足实际,聚焦需求,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谋划和推进,充分利用好国家宪法日、六一儿童节、开学第一课等重要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进校园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走上讲台常态化,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效果,着力培养青少年尊崇法律、崇尚法治,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习惯,让宪法信仰扎根校园、让法律观念浸透校园、让法治精神传遍校园,为营造良好的社会主义法治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林中检察长化身法治副校长,率先垂范,在国家宪法日来临前一天,为中小学生上法治课,为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走上讲台常态化起了个好头。

2018124日,正值第5国家宪法日。该院已受聘的院领导及检察官马不停蹄赶往各自任职的中小学校 上岗履行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重点围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法治宣传,引导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加强未成年思想道德和法治观念教育,教育学生自觉抵制外界不良诱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在南宁市明秀东路小学等5所学校,该院副检察长宁勇、莫媛媛及纪检组长麻海波等院领导以通俗易懂的图文,讲述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内容有哪些、小学生应如何对待宪法等内容,以播放多媒体课件、做游戏、有奖竞答等方式为学生们送上法律大餐,让同学们明白不仅利用法律保护自己,还要借助法律传播正能量,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小先锋。

在课堂的最后,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们带领学生们向宪法宣誓,表达对宪法的敬畏和信仰,使整个活动再次推向高潮。学生们表示都受到了教育,希望检察官们今后多多开展此类活动,为同学们打造平安校园、法治校园。

友情链接  
  正义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人民网 | 新华网 | 法制网 | 广西新闻网 | 平安广西网 | 广西检察网 |

版权所有: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2号   电话:0771-5873123、5873132 0771-5873392(传真)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