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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兴宁检察官组织西南政法大学志愿者助力公益诉讼
时间:2018-08-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正式施行已一年有余,但立案难、取证难,始终是摆在公益诉讼面前避无可避的难题。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为发动和依靠群众,不断深挖案件线索来源,推动形成理解、关注、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促进法治政府建设,201887日、8日,兴宁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五塘检察室组织在该院实习的10名西南政法大学大三学生组成的志愿服务团队深入兴宁区五塘镇民政村、两山村和五塘社区,开展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受到群众们的热忱欢迎。

三伏暑天,骄阳似火,同学们热情不减,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点、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向群众释明“什么是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包括哪些类型”“群众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提供公益诉讼线索”等问题,重点向群众阐述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担负有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定职责,并引导群众扫描关注兴宁区检察院的“两微一端”,发放检民联系卡,同时宣讲检察机关鼓励和保护检举人、举报人、案件线索提供人的相关政策,鼓励群众踊跃向检察机关检举、提供案件线索,助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向纵深发展。

此次活动不仅增强了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更有利于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助力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严重问题,筑牢乡镇和谐稳定新防线。下一步,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将依据司法解释确定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继续选择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领域重点案件线索进行摸排,在与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协作的基础上,与环保、林业、食药监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不断取得新成效,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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