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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检察院首次举行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会
时间:2018-08-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上林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覃斯斯带领干警到该县巷贤镇耀河村公开宣布一起故意伤害案的不起诉决定,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以及部分村民到场参加这次公开宣布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公开说明了对韦某新不起诉的理由,现场宣布不起诉决定,送达法律文书,并对不起诉人韦某新进行法制教育、训诫。旁听人员对该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给予高度评价,有利于化解矛盾,亲邻和睦。

据悉,被不起诉人韦某新与被害人韦某典系兄弟关系。20173717时许,韦某新与韦某典因土地问题发生争执,韦某新就近抓起一根木棍打向韦某典的头部和身上,造成韦某典头部和手臂多处受伤。经过伤情鉴定,韦某典的伤情为轻伤。事后韦某新支付了韦某典治疗费用,韦某典对韦某新的行为表示谅解。韦某新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有坦白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韦某新不起诉。

该院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增强了检察机关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既起到社会警示作用,又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人权保障的刑事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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