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鸣区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向广西一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积极履行人民防空监管职责,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将4家涉案企业欠缴的2670.25万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追缴到位。这是自今年7月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以来,该院发出的首份诉前检察建议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企业开发新楼盘应当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因地质、结构等原因无法同步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应当依法向人防部门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防主管部门统一易地建设。
今年9月,该院在履行检察职责中发现,2010年以来,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未严格依法履行人防行政审批监管职责,在部分企业未完成防空地下室工程规划建设申报和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情况下,同意这些企业的房地产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在这些企业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缓交申请到期后,管委会只发了催交的书面通知,并未采取其他有效的行政措施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法进行催交,致使2670.25万多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至今未能征缴到位,造成国家资产流失。
11月14日,该院报请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同意后,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在经过深入的调查取证后,于近日发出了该份诉前检察建议。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强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跟进监督,确保检察建议充分发挥实效,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