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7日,在全国第4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7个“国家法制宣传日”刚过去的第3天,兴宁区检察院未检科联合五塘检察室到辖区的三塘镇中心小学、四塘镇中心小学等多所中小学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学习氛围。
课堂上,检察官们以时下热点的“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校园暴力”、“安全出行 小学生向共享单车SAY NO”等为主题,结合在办案实践中遇到的案件,以案说法。通过视频与法律法条相结合、学生与检察官互提问题等形式与学生互动,让同学们直观的感受、学习、了解我国法律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具体规定,结合辖区内发生的真实案例,让同学们对违法犯罪问题有更深的思考和感悟。检察官们还为同学们展示了毒品危害、校园暴力等图片,并分析危害后果及如何应对等,联系未成年人犯罪特点,深刻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有效强化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兴宁区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十分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青少年犯罪年龄趋向低龄化、复杂化的今天,检察官们始终致力于通过各种新颖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起良好的法制观。此次送法进校园的活动,让孩子们从小树立良好的纪律观、法制观,养成良好的法治意识,掌握更多的法律常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保护自己的能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