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基层动态
预防校园欺凌 用法律守护未来之花
时间:2017-1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预防校园欺凌,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增强学生的自律和防护意识,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五塘检察室检察官到五塘镇第二小学沙平教学点,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制宣讲活动,为260多名师生送去冬日里温暖一课。

兴宁区五塘镇第二小学是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定点帮扶学校之一,学生多是来自农村家庭的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少了父母的保护,他们很容易成为被欺凌、被侵害的对象。针对这一特点,检察官以学会自我保护,拒绝校园欺凌为主题,以形象的语言向师生们讲解避免校园欺凌发生及防范知识。一方面,以同学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情景模拟活动,深入浅出地讲解如何应对社会上常见的针对未成年人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犯罪行为,引导同学们摈弃争强好胜、乱讲哥们儿义气的坏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对校园欺凌说不的底气与勇气,远离校园欺凌。另一方面,通过法律知识、自我保护常识有奖竞答,让同学们在积极性参与的过程中牢记防范校园欺凌的技能。

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该校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增强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应用法律武器维权的能力,为平安校园的建设构筑了有力的防护网,受到了该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友情链接  
  正义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人民网 | 新华网 | 法制网 | 广西新闻网 | 平安广西网 | 广西检察网 |

版权所有: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2号   电话:0771-5873123、5873132 0771-5873392(传真)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